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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
2017-08-30 00:00:00 阅读量:4407 来源:
  一、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重要性认识,防止疾病的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
 
  二、医疗废弃物的收集、处理由专人负责,护理部负责监督检查,各科室科主任和护士长为科室医疗废弃物的管理责任人,负责本科室医疗废弃物的管理。
 
  三、各科室医务人员对污物的收集、处理要按无害化处理和分类收集的原则进行,医疗废弃物放置于防渗漏的黄色塑料袋(桶)内(损伤性医疗废弃物应放置于不易穿透的有警示标识的黄色专用容器内,少量的药物性医疗废弃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医疗废弃物放置),由专人使用专用的运送工具运送到医院焚烧物集中点进行焚烧处理,不能焚烧的进行填埋,并做好交接登记手续。
 
  四、医疗废弃物运送要封闭袋口,防止发生流失、泄漏和扩散,防止直接接触工作人员身体。
 
  五、禁止丢弃医疗废弃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弃物或者和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废弃物更不得在露天存放。
 
  六、医疗废弃物在各科室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工作人员每天(每次)运送废物结束时,对容器和运送工具及场所要及时进行清洁消毒。
 
  七、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按照医疗废弃物管理和处置,各科室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该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八、加强监督,定期检查。
 
  九、医疗废弃物收集人员在收集、运送医疗废弃物过程中要做好个人防护,防止医疗废弃物对人体的伤害,一旦被医疗废弃物刺伤、擦伤等,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登记、报告等措施。